9.
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及贮存
9.1
包装
9.1.1
产品主要采用纸箱包装和视装。
9.1.2
精致立体竹编包装中应放置适量该产品编织用篾丝,作备检样丝,裸装可以不备备检样丝。
9.2
标志
包装产品的包装物上应标注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、地址,以及“防潮防火”、“严禁挤压变形”等字样或标志。
9.3
运输
运输、装卸应轻拿轻放,不得抛放,防止碰撞、挤压变形和雨淋。
9.4
贮存
贮存库房应当通风干燥,避免阳光直射,不得与危险化学品,易想易爆物品堆放,注意防潮防火。